商丘市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商丘市统计局
商丘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商丘市辖区[2]的常住人口[3]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商丘市辖区常住人口为185972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23331人,增长21.0%,年平均增长率为1.93%。二、城乡[4]人口市辖区常住人口城乡分布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31123人,占55.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28600人,占 44.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12574人,乡村人口减少89243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15.18个百分点。
三、流动人口[5]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6]为488739人,流动人口为2193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61082人,流动人口增加142095人。四、户别人口市辖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7]579470户,集体户19526户;家庭户人口为1670892人,集体户人口为1888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4人减少0.76人。
表2 市辖区户数及户别人口分布
五、人口性别构成市辖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30049人,占50.01%;女性人口为929674人, 占49.99%。性别比(以女性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45下降为100.04。
表3 市辖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六、人口年龄构成市辖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25250人,占22.87%;15—59岁人口为1147604人,占61.71%;60岁及以上人口为286869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0709人,占11.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9.5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7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6个百分点。
表4 市辖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七、受教育情况市辖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728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91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05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5947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417人上升为1383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111人上升为2092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173人上升为607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513人上升为40838人。
表5 市辖区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情况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市辖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8]由9.33年提升到9.88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242人,文盲率[9]由5.01%下降到3.09%。
表6 市辖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及文盲率
注释:
[1]市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根据商丘近十年的区划调整,部分数据无法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对比。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办)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办)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办)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办)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办)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办)的人口。
[7]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8]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9]文盲率是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