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香河县统计局
香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香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香河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2]
香河县常住人口为449038人,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372人相比,增加105666人,增长30.77%,年平均增长率为2.72%。
香河县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平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58495户,家庭户人口为424187人;集体户5722户,集体户人口为2485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人减少0.65人。
三、地区人口
全县分为11个镇区,其中淑阳镇有192418人,占比42.85%;蒋辛屯镇有16886人,占比3.76%;渠口镇有42254人,占比9.41%;安头屯镇有25318人,占比5.64%;安平镇有47821人,占比10.65%;刘宋镇有29482人,占比6.57%;五百户镇有32597人,占比7.26%;钱旺镇有24762人,占比5.51%;钳屯镇有18900人,占比4.21%;香河开发区有905人,占比0.20%;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有17695人,占比3.94%。
四、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8700人,占50.93%;女性人口为220338人,占49.0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8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5.04。
各镇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2以下的地区有3个,在102至107之间的地区有2个,在107以上的地区有6个。
五、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2837人,占18.45%;15—59岁人口为281991人,占62.80%;60岁及以上人口为84210人,占18.7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042人,占13.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5.9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8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8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95个百分点。
各镇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地区有2个,在60%-65%之间的地区有3个,在60%以下的地区有6个。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09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1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26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4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191人增加为1226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050人增加为1473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1244人减少为4103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937人减少为23481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72人,文盲率[4]由1.47%下降为0.75%,下降0.72个百分点。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9.00年提升至9.94年。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30665人,占73.6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8373人,占26.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2705人,乡村人口减少4703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1.8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