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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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长治市上党区统计局

长治市上党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长上政发〔2020〕7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3196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963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21303人,降低了6.25%,年平均减少0.64%。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111307户,集体户3268户,家庭户人口为306286人,集体户人口为133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9人减少了0.8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9302人,占49.83%;女性人口为160358人,占50.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81相比减少了1.47。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53795人,占16.83%;15-59岁人口为201725人,占63.11%;60岁及以上人口为64140人,占20.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665人,占13.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长了8.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长了7.2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94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6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2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1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153人增长为1061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051人增长为146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9642人减少为4295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984人减少为2414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8.79年增长至9.66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63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1917人,文盲率[7]由1.92%下降为1.45%,减少0.47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7258人,占46.0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2402人,占53.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8233人,乡村人口减少了79536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9.96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0-15岁人口为57112人,16-59岁人口为198408人。

[6]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 文盲率是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