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化德县统计局
化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95273人。
二、常住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全县常住人口123535相比,减少28262人,减少22.88%,年均增长率为-2.56%。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46535户,集体户1538户,家庭户人口为91020人,集体户人口为425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1.9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6人减少0.5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2611人,占97.21%;蒙古族人口为1991人,占2.0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671人,占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8413人,减少23.48%;蒙古族人口增加52人,增长26.8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99人,增长17.31%。
五、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8566人,占50.98%;女性人口为46707人,占49.0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00相比增长1.98。
表1-1 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女性=100) |
|
男 | 女 | ||
化德县 | 50.98 | 49.02 | 103.98 |
六、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4]岁人口为9658人,占10.14%;15-59岁人口为55180人,占57.92%;60岁及以上人口为30435人,占31.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755人,占21.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2.5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6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2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78个百分点。
表1-2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 | 比重[5] |
总计 | 95273 | 100.00 |
0-14岁 | 9658 | 10.14 |
15-59岁 | 55180 | 57.92 |
60岁及以上 | 30435 | 31.95 |
其中:65岁及以上 | 20755 | 21.78 |
七、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6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8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0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606人上升为1067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575人下降为103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067人下降为308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9166人下降为33068人。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4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12人,文盲率[6]由7.93%下降为7.87%,下降0.06个百分点。
九、城乡[7]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6643人,占59.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8630人,占40.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92人,乡村人口下降2895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16个百分点。
十、流动人口[8]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40923人。自治区内流入人口为35564人,自治区外流入人口为535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者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10423人,16-59岁人口为54415人。
[5]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合计数与总数不等情况,未作调整。
[6]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