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01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473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96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610人,下降6.7%,年平均下降率为0.73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19928户,集体户228 户,家庭户人口为46626人,集体户人口为73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2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7269人,占99.8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7人,占0.1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662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1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2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11%。
02
全县人口情况
03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405人,占 51.54 %;女性人口为22951人,占 48.4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39下降为106.34。
二、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04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871人,占18.72%;15-59岁人口为27347人,占57.75%;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138人,占23.5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202人,占17.3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3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47个百分点。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二、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05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2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4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4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35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91人增为104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62人减为958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513人减为239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708人减为36648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84年。
06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20292人,占 42.85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27064人,占57.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244人,乡村人口减少958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15.29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县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 7519人,其中,流动人口为 1185 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 118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334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834人,增长180.04 %;流动人口增加4834人,增长19.22 %。
注释:
[1]全县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0-15岁人口为9330人,16-59岁人口为26888人。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