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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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 阳 市 统 计 局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疫情、保民生、抓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逆势恢复、趋稳向好,呈现增速持续向“上”走、结构持续向“优”转、动能持续向“新”聚、民生持续向“好”提的良好态势。

一、综  合

经烟台市统计局统一核算,莱阳市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为443.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57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77.73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209.69亿元,增长1.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2.1:41.7:46.2调整为12.8:40.0:47.2。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4.67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农业产值55.54亿元,增长4%;林业产值1.48亿元,下降0.1%;牧业产值37.58亿元,增长7.9%;渔业产值6.52亿元,减少14.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57亿元,增长3.6%。各行业产值中,农业占53.1%,林业占1.4%,牧业占35.9%,渔业占6.2%,农林牧渔服务业占3.4%。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9.82万公顷,减少1%。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78万公顷,减少1.2%;油料播种面积2.05万公顷,减少4.5%;蔬菜播种面积0.88万公顷,减少2.3%。粮食总产量39.35万吨,增长2.1%;油料总产量9.32万吨,增长9.4%;蔬菜总产量52.14万吨,减少2.9%;园林水果总产量50.10万吨,增长5.7%;肉类产量11.72万吨;全年水产品产量2.01万吨,比上年减少24.4%,其中海水产品1.86万吨,淡水产品0.15万吨。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617公顷,减少44.3%。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7%。共有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

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140.0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6%,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4664台。农业用电量15403.29万千瓦时,增长27.6%。全年化肥使用量(折纯)5.34万吨,减少3.9%。农田水利有效灌溉面积62.7万亩,节水灌溉面积48.1万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61.97亿元,比上年增长7.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168个,共完成总产值307.96亿元,增长3.7%;实现营业务收入337.97亿元,增长5.4%;实现利润30.84亿元,增长9.1%。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7.23%,比上年下降4.7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企业67个,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6.46亿元,实现利润1.44亿元。全市拥有建筑队伍人数0.94万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5.9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82.86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1%。其中,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下降2.3%。分产业来看,三次产业投资增速分别为216.7%、-17.7%和10.1%。分领域来看,民间投资增长12.4%,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29%,“四新”投资增长22.3%。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6.6%,其中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86.6%;房屋施工面积565.9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7.0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70.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8.22万平方米。

五、消费市场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55亿元,同比下降2.8%。其中城镇实现零售额177.54亿元,乡村实现零售额72.01亿元。市场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年末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56个,实现零售额41.78亿元,占零售总额比重为16.7%。

限额以上贸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销售(营业)额15.71亿元,占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总销售(营业)额的4.8%,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六、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84.04亿元,比上年增长28.8%。其中,进口12.16亿元,同比增长53.4%;出口71.87亿元,同比增长25.4%。出口商品中,食品行业出口40.08亿元,下降4.8%;化工行业出口5.77亿元,增长132.9%;纺织服装行业出口3.99亿元,下降27.8%;机电行业出口2.39亿元,下降5.0%。

全年合同外资4247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4.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23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8.7%。

七、交通运输和旅游业

公路(国、省级)通车里程191.31公里。年末全部汽车拥有量17.48万辆,增长8%。其中大车0.83万辆,小车16.46万辆,低速载货汽车0.19万辆。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39万人次,同比增长0.9%。旅游消费总额17.5亿元,同比增长13.4%。

八、财政、金融

全市境内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74亿元,增长3.1%。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9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17.58亿元,比上年下降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7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其中教育支出12.37亿元,比上年增长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亿元,增长7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亿元,下降7.6%;节能环保支出2.46亿元,下降36.3%;城乡社区支出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1%;农林水支出5.21亿元,下降13.8%。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36.49亿元,增长7.8%,其中住户存款417.23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75.9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90.94亿元,增长23.9%,其中住户贷款97.67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193.27亿元。

九、教育、科技与人才

全年全市有普通中小学60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在校生9138人,增长1.7%;普通初中10所,在校生12157人,下降3.76%;九年一贯制学校24所,在校生24130人,下降4.68%;小学23所,在校学生18025人,增长1.63%;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62人;幼儿园119所,在园幼儿19988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3309人。

招才引智精准高效,全年累计引进培育各类人才2400余名。其中,外籍院士1名,齐鲁金融之星1名,齐鲁乡村之星1名,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1名,烟台市首席技师4名,烟台市乡村之星1名,烟台市和谐使者5名。截止年底,全市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7名,齐鲁乡村之星7名,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8名,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名,烟台市首席技师13名,烟台市和谐使者6名。

十、文化、卫生计生

年末全市文化系统拥有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全市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发射台1座,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为100%。

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593个。其中,医院18所(其中,综合医院14所、中医医院1所、专科医院3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51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所,卫生院(街道、乡镇)13所,村卫生室375所,门诊部8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40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所(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专科疾病防治院3所、妇幼保健院1所、卫生监督所1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8所)。年末卫生技术人员6358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1823人,注册护士1846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272张,其中,医院322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0张。

十一、城市建设、宜居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区公园绿地面积504.2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4平方米/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8%,日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年末实有线路班车营运车辆137辆,出租车399辆,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244辆。

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04天,较上年改善18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8%,较上年增加了5.6个百分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达到15008万元,市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61微克/标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12微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22微克/标立方米;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值平均为54.0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1分贝,均符合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54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95元,增长3.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63元,增长4.7%。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504元,增长2.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624元,增长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163元,增长2.1%。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15万人(不含离退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5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0.69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41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2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51万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16.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998.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849.7万元。按照省定扶贫标准,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4062户、6726人,均已实现脱贫。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相关数据将通过《莱阳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进行公布。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均来自于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