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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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鞍山市统计局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人口[2]为3325372人,其中: 铁东区(含风景区)511574人、铁西区309397人、立山区406680人、千山区94729人、海城市1067905人,台安县300764人,岫岩县413007人、高新区122595人和开发区98721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45884人相比,10年共减少320512人,减少8.79%。年平均增长率为-0.92%。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411251 户,集体户38026 户,家庭户人口为3177319人,集体户人口为14805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88人减少0.6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县区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县区人口

10个县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区有2个,在4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2个,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2个,少于30万人的县区有4个。其中,海城市和铁东区(含风景区)两县区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47.49%。

表1 各县区人口

单位:人、%

县区 人口数 比重[3]
全  市   3325372 100.00
铁东区(含风景区) 511574 15.38
铁西区 309397 9.30
立山区 406680 12.23
千山区 94729 2.85
高新区 122595 3.69
开发区 98721 2.97
海城市 1067905 32.11
台安县 300764 9.05
岫岩县 413007 12.42

二、县区人口变化

全市人口中,市辖区人口1543696人,占46.42%;海城市人口1067905人,占32.11%;台安县人口300764人,占9.05%;岫岩县人口413007人,占12.4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市辖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39个百分点,海城市下降1.70个百分点,台安县下降0.07个百分点,岫岩县下降0.6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665873 人,占50.10%;女性人口为1659499人,占49.9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02下降为100.38。

二、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10个县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 以下的县区有5个,在100以上的县区有5个。

 

表1 各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县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市 50.10 49.90 100.38
铁东区(含风景区) 48.50 51.50 94.18
铁西区 49.69 50.31 98.75
立山区 49.04 50.96 96.24
千山区 50.66 49.34 102.69
高新区 51.49 48.51 106.16
开发区 48.47 51.53 94.05
海城市 50.81 49.19 103.31
台安县 50.58 49.42 102.36
岫岩县 51.05 48.95 104.3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347577人,占10.45 %;15-59岁人口为2071271人,占62.29%;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6524人,占27.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12861人,占18.4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71个百分点。

表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3325372    100.00  
0-14岁 347577 10.45
15-59岁 2071271 62.29
60岁及以上 906524 27.26
其中:65岁及以上 612861 18.43

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10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区有2个,在60%-65%之间的县区有6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2个。

2个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5个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8%-20%之间,3个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8%以下。

表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县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10.45    62.29    27.26    18.43   
铁东区(含风景区) 9.11 60.79 30.10 19.98
铁西区 8.00 61.91 30.09 19.04
立山区 8.20 59.89 31.91 20.51
千山区 9.60 58.52 31.88 22.01
高新区 12.38 68.39 19.23 12.69
开发区 9.90 68.80 21.30 13.99
海城市 11.80 63.62 24.58 17.14
台安县 10.45 62.96 26.59 18.64
岫岩县 12.43 60.34 27.22 19.1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0-15岁人口为 374085人,16-59岁人口为 2044763人。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96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742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68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670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9393人上升为1322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4766人上升为149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52139人下降为513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7977人下降为15839人。

 

表1 各县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县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市 13221 14958 51329 15839
铁东区(含风景区) 31434 22151 34052 8471
铁西区 12377 17208 56456 10196
立山区 15318 19063 52201 9516
千山区 5200 11938 60961 17816
高新区 40008 13504 30366 10829
开发区 8591 20900 51138 14815
海城市 6287 14055 57515 17219
台安县 6852 9089 58047 21135
岫岩县 6788 6637 51206 29273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69年提高至10.08年。

10个县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区有5个,在10年以下的县区有5个。

 

表2 各县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县区 2020年
全  市 10.08
铁东区(含风景区) 11.96
铁西区 10.22
立山区 10.53
千山区 9.29
高新区 12.44
开发区 9.93
海城市 9.51
台安县 9.15
岫岩县 8.79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911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0461人,文盲率[4]由1.11%下降为0.60%,下降0.5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9691人,占 74.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45681人,占25.4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0630人,乡村人口减少35114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40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01246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355223人,流动人口为657238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2327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33963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82828人,增长60.8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25831人,增长54.85%;流动人口增加 256997人,增长64.2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