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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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莲花县统计局

莲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19〕65号)、《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萍府字〔2020〕1号)、《莲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莲府字〔2020〕3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县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3]总数为216938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下同),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236328人相比,减少19390人,下降8.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71015户,家庭户人口为206525人;集体户2033户,集体户人口为1041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的3.62人减少0.71人。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持续改善、独立居住观念深入等因素导致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

三、性别构成

男性人口为109099人,占总人口的50.29%;女性人口为107839人,占总人口的49.7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17,与2010年的100.35相比提高0.82。

四、年龄构成

0-14岁[5]人口为51885人,占总人口的23.92%;15-59岁人口为119349人,占总人口的55.02%;60岁及以上人口为45704人,占总人口的21.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793人,占总人口的15.12%。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5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2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表1-1   县人口年龄构成[6]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全县 216938 100.00
0-14岁 51885 23.92
15-59岁 119349 55.02
60岁及以上 45704 21.07
其中:65岁及以上 32793 15.12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4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688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40人上升为804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398人上升为10919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由8.45年提高至9.01年,文盲率[8]由4.62%下降为1.42%。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我县大力发展高中以及高等教育、大力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六、城乡[9]人口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6275人,占总人口的48.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0663人,占总人口的51.0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901人,乡村人口减少4129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29个百分点。随着我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十年来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发展取得明显成就。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54871人,16-59岁人口为116363人。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