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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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邑县统计局

鹿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958617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1018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8428人,增长5.32%,年平均增长率为0.52%。

  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333567户,集体户9724户,家庭户人口为854523人,集体户人口为1040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6人减少0.70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66254人,占48.64%;女性人口为492363人,占51.3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4.70,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90.35。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245050人,占25.56%;15-59岁人口为531996人,占55.5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1571人,占18.9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5568 人,占15.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7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8]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958617 100.00
0-14岁 245050 25.56
15-59岁 531996 55.50
60岁及以上 181571 18.94
其中:65岁及以上 145568 15.19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49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18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53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931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477人上升为443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249人上升为127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255人下降为391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703人下降为29137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62年提高至8.65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66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382人,文盲率[6]由7.58%下降为3.82%,下降3.76个百分点。

  九、城乡[7]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8713人,占38.4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9904人,占61.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6826人,乡村人口减少5839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9.6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258120人,16-59岁人口为518926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