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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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馆陶县统计局

馆陶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普查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馆陶县顺利完成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人普办反馈的初步数据,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馆陶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 常住人口

馆陶县常住人口[3]为307912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数基本持平。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99375户,集体户1855户,家庭户人口为298785人,集体户人口为912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2785人,占49.6 %;女性人口为155127人,占50.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4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74。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5471人,占27.76 %;15-59岁人口为171879人,占 55.82%;60岁及以上人口为 50562 人,占 16.4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791人,占全县常住人口11.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7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12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4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9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97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024  人增加为556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034人增加为969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2464人减少至448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125人减少至30844人。全县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9.07年,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提高1.03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61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296人,文盲率[6]由5.52%下降为1.17%,下降4.35个百分点。

六、城乡[7]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7033人,占  5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0879人,占4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2409人,乡村人口减少43529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3.91个百分点。

七、各乡镇人口情况

各乡镇普查重点数据(一)

单位:人、%、年

县(市、区) 常住人口 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 总人口性别比 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馆陶县 307912 3.01 98.49 9.07
馆陶镇 85734 3.12 97.44 10.33
房寨镇 22378 2.99 98.37 8.5
柴堡镇 40155 3.08 99.62 8.51
魏僧寨镇 32183 3.06 98.01 8.59
寿山寺乡 42816 2.95 100.31 8.87
王桥乡 30243 3.05 98.89 8.42
南徐村乡 23363 2.73 100.04 8.48
路桥乡 31040 2.86 96.53 8.55

各乡镇普查重点数据(二)

单位:%

县(市、区) 占全部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馆陶县 27.76 55.82 16.42 11.95
馆陶镇 27.90 59.76 12.34 8.53
房寨镇 25.79 53.62 20.59 15.22
柴堡镇 30.20 52.47 17.34 12.67
魏僧寨镇 28.06 55.34 16.60 12.00
寿山寺乡 26.70 56.98 16.33 11.87
王桥乡 27.19 53.32 19.50 14.41
南徐村乡 27.75 53.31 18.94 14.33
路桥乡 27.34 54.10 18.56 13.9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