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平城政发〔2020〕14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110569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05289人相比,十年间增加了200410人,增长22.14%,年平均增长率2.02%。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433847户,集体户26326户,家庭户人口为1001888人,集体户人口为1038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0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51391人,占49.87%;女性人口为554308人,占50.1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50相比下降了1.03。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73333人,占15.68%;15-59岁人口为748786人,占67.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3580人,占16.6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175人,占10.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8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517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835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39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030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5328人上升为2398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6699人下降为2246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412人下降为320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4664人下降为14498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11.42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99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768人,文盲率[7]由1.19%下降为0.63%,下降了0.56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05699人,占10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50298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4988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6.5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84101人,16-59岁人口为73801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