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统计局
德宏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政府和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州近7000名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州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州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315709人。五个县(市)中,常住人口超过30万人的有1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有2个,在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2位的芒市和盈江县合计人口占全州总人口比重为55.67%。
二、户别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403607户,集体户21760户,家庭户人口为1209416人,集体户人口为10629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3人减少了0.63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州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236人,占总人口的52.16%;女性人口为629473人,占总人口的47.8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02,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50上升2.52。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州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80180人,占总人口的21.30%;15-59岁人口为862322人,占总人口的65.5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3207人,占总人口的13.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066人,占总人口的8.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4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0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359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070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292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366人上升为1041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705人上升为103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612人上升为2893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388人下降为33664人。
六、城乡人口
全州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43937人,占总人口的 48.9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1772人,占总人口的51.0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29867人,乡村人口减少12559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76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州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州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95250人,16-59岁人口为847252人。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