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邢台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1、全市人口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为711110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104103人相比,增加7003人,增长0.10%。
全市共有家庭户2304757户,集体户58770户,家庭户人口为6804569人,集体户人口为3065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2人。
2、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89652人,占50.48%;女性人口为3521454人,占49.5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94,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1.18。
3、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14425人,占24.11%;15—59岁人口为4087191人,占57.4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09490人,占18.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21416人,占12.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3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9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6个百分点。
4、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124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138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0986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83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43人上升为817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435人上升为121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8830人下降为423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283人上升为2613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7年提高至9.36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189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0120人,文盲率由2.84%下降为2.00%,下降0.84个百分点。
5、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846965人,占54.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64141人,占45.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04180人,乡村人口减少99717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08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33437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72433人,流动人口为96194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18795人,增长158.8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64022人,增长243.54%;流动人口增加554773人,增长136.2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