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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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

平遥县统计局

平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平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平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人普办字〔2020〕1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4506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502712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52015 人,减少10.35%,年平均增长率-1.09%。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171463户,集体户3089户,家庭户人口为438189人,集体户人口为125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0人减少了0.7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9270人,占50.87%;女性人口为221427人,占49.13%。总人口性别比103.54(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23下降了4.69。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9214人,占19.79%;15-59岁人口为270215人,占59.96%;60岁及以上人口为91268人,占20.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948人,占14.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了0.4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7.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4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77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09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77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56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96人上升为882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307人下降为1311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0913人 下降为505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1123人下降为1942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5.64年上升至9.75年。

六、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7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8242 人,文盲率[7]由2.39%下降为0.83%,下降1.56个百分点。

七、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6298 人,占 47.99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4399 人,占 52.01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4243人,乡村人口减少了96258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3.7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96216人,16-59岁人口为263213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