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01
常住人口[2]
全县常住人口为16099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68259人相比,减少7264人,下降4.32%,年平均增长率为-0.43%。
02
乡镇人口
各乡镇中,人口超过9万人的有1个,在6千人至8千人之间的有6个,4千人至6千人的有4个,2千人至4千人的有3个。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03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66593户、集体户1559户;家庭户人口为141629人、集体户人口为193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0人减少0.67人。
04
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1452人,占50.59%;女性人口为79543人,占49.4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4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3.58个百分点 。
05
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24170人,占15.01%;15-59岁人口为91569人,占56.8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5256人,占28.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853人,占19.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3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4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7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44个百分点。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06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53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56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3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6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00人增加为84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370人增加为109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630人减少为343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100人增加为3582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3.39年提高至8.51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27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596人,文盲率[6]由7.65%下降为4.52%。
07
城乡人口[7]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1472人,占56.8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9523人,占43.1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6541人,乡村人口减少5380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0.12个百分点。
08
流动人口[8]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55374人。其中,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493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044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5672人,增长率为181.06%;跨省流入人口增加2438人,增长率为97.75%,省内流动人口增加33234人, 增长率为193.1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25601人,16-59岁人口为90138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