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新余市统计局
新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市常住人口[3]总数为1202499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887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3626人,增长5.59%,年平均增长0.55%。
表1 各县(区)人口
单位:人、%
人口数 | 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 |
2020年 | ||
全 市
按行政区划分 渝水区 分宜县 按普查机构分 渝水区 分宜县 仙女湖区 高新区 |
1202499
927950 274549 672942 271224 72036 186297 |
100.00
77.17 22.83 55.96 22.56 5.99 15.49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407776户,集体户14203户,家庭户人口为1126447人,集体户人口为760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7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28460人,占总人口的52.26%;女性人口为574039人,占总人口的47.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08。
表2 各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占总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全 市
按行政区划分 渝水区 分宜县 按普查机构分 渝水区 分宜县 仙女湖区 高新区 |
52.26
52.30 52.14 51.82 52.14 55.26 52.87 |
47.74
47.70 47.86 48.18 47.86 44.74 47.13 |
109.48
109.64 108.95 107.58 108.92 123.50 112.19 |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249266人,占总人口的20.73%;15-59岁人口为740573人,占总人口的61.59%;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2660人,占总人口的17.6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7272人,占总人口的12.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9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3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3个百分点。
表3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五、受教育程度
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022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462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657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293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837人上升为1332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434人上升为1618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598人下降为3547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170人下降为24806人。
表4 各县(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
高中 (含中专) |
初中 | 小学 | |
全 市
按行政区划分 渝水区 分宜县 按普查机构分 渝水区 分宜县 仙女湖区 高新区 |
13324
15452 6134 15398 6167 15721 15327 |
16185
17609 11369 18981 11420 17999 12320 |
35474
33916 40739 33004 40783 30626 38540 |
24806
23354 29715 22931 29591 26211 24069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38年提高至9.85年。
表5 各县(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市
按行政区划分 渝水区 分宜县 按普查机构分 渝水区 分宜县 仙女湖区 高新区 |
9.85
10.15 8.78 10.22 8.80 9.79 10.01 |
9.38
9.57 8.44 ——[7] —— —— —— |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27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57人,文盲率[8]由3.04%下降为2.72%。
六、城乡[9]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84941人,占总人口的73.5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7558人,占总人口的26.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3538人,乡村人口减少11991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2个百分点。
表6 各县(区)城乡人口构成
单位:%
占总人口比重 | ||||
城镇 | 乡村 |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
全市
渝水区 分宜县 |
73.59
77.28 61.13 |
61.59
67.64 44.55 |
26.41
22.72 38.87 |
38.41
32.36 55.45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68963人,16-59岁人口为720876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没有按普查机构计算平均受教育年限。
[8]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