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统计局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在吉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州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州人口情况
(一)总人口
全州总人口为19417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相比减少281563人,下降12.66%,年均下降1.34%。
图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4]858472户,集体户32621户,家庭户人口为1829522人,集体户人口为1121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州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61606人,占49.52%;女性人口为980094人,占50.4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11。
(四)民族人口
全州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77372人,占65.79%;朝鲜族人口为597426人,占30.77%;其他民族人口为66902人,占3.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44022人,下降10.13%;朝鲜族人口减少137759人,下降18.74%;其他民族人口增加218人,增长0.33 %。
(五)城乡人口[5]
全州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85103人,占全州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76.4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56597人,占23.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68161人,乡村人口减少21340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62个百分点。
(六)流动人口[6]
全州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为754459人。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为645793人,跨省流入人口为1086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03050人,增长67.13%。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77627人,增长75.41%;跨省流入人口增加25423人,增长30.54%。
二、县(市)人口情况
(一)县(市)常住人口[8]
8个县(市)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有1个,在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有2个,少于20万人的有5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县(市)人口总量占全州人口的比重为67.88%。
(二)县(市)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县(市)中,仅延吉市人口增加123177人,其他县(市)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州人口年龄构成
全州人口中,0—14岁[10]人口为212842人,占10.96%; 15—59岁人口为1244705人,占64.10%;60岁及以上人口为484153人,占24.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1798人,占16.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提高1.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降低11.2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高10.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高6.70个百分点。
(二)县(市)人口年龄构成
8个县(市)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2个,在60%—65%之间的有6个。
8个县(市)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其中,图们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1%,达到21.13%;其他县(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在14%—21%之间。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492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02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19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767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0324人上升为1621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4161人减少至2370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3243人减少至392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6256人减少至15331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11]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州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43年提高至10.59年。
8个县(市)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5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有3个。
(三)文盲人口
全州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64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361人,文盲率[12]由1.71%下降到1.01%,降低0.70个百分点。
注 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2010年延边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包含长白山管委会数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不包含长白山管委会数据,为保证数据可比性,本公报涉及的2010年和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均不包含长白山管委会数据。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
[6]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延边州流动人口即为人户分离人口。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8]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9]指各县(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州人口的比重。
[10]0—15岁人口为227070人,16—59岁人口为1230477人。
[11]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12]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