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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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基本情况

 

南阳市统计局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9713112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3006人相比,减少了549894人,下降5.36%,年均下降0.55%。

三、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3114309户,集体户114417户,家庭户人口为8892066人,集体户人口为82104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人减少0.7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县市区常住人口情况

 

南阳市统计局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县市区常住人口[2]情况公布如下:

 

表2-1 县市区常住人口情况

单位:人、%

县市区  

常住人口

 

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
2020年 2010年
南阳市 9713112 100.00 100.00
宛城区 633563 6.52 5.63
卧龙区 866748 8.92 8.03
 南召县[3] 545475 5.62 5.43
方城县 873731 9.00 8.99
西峡县 450418 4.64 4.33
镇平县 829780 8.54 8.37
内乡县 549068 5.65 5.60
淅川县 538569 5.54 6.68
社旗县 561573 5.78 6.18
唐河县 1052978 10.84 12.17
新野县 602827 6.21 6.12
桐柏县 375206 3.86 3.84
 高新技术开发区 226911 2.34 1.16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25116 2.32 1.82
官庄工区 133342 1.37 1.35
邓州市 1247807 12.85 14.3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南召县包含鸭河工区数据。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常住人口性别和年龄构成情况

 

南阳市统计局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876561人,占50.21%;女性人口为4836551人,占49.7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人口性别比下降5.15。

    二、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547347人,占26.23%;15—59岁人口为5341118人,占54.9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24647人,占18.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81305人,占14.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3.3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9.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9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88个百分点。

三、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表3-1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65岁及以上
南阳市 26.23 54.99 18.79 14.22
宛城区 23.63 58.48 17.89 13.33
卧龙区 23.79 59.61 16.60 12.30
 南召县[3] 26.92 55.57 17.51 12.82
方城县 28.21 52.55 19.23 14.57
西峡县 21.26 60.82 17.92 13.06
镇平县 25.88 55.11 19.01 14.07
内乡县 25.74 54.51 19.75 14.53
淅川县 25.09 56.65 18.26 14.08
社旗县 27.76 52.21 20.02 15.58
唐河县 27.39 51.53 21.08 16.76
新野县 27.95 50.95 21.10 16.23
桐柏县 26.50 55.14 18.36 13.58
 高新技术开发区 25.47 62.13 12.40 8.98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3.56 62.56 13.88 10.33
官庄工区 22.14 55.22 22.64 18.06
邓州市 28.73 52.15 19.12 14.5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南召县包含鸭河工区数据。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南阳市统计局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2]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

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623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5525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9402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57063人。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646人上升为727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871人上升为1292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740人下降为3906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107人上升为304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262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2052人。

 

二、各县市区10万人中拥有各种文化程度人口

 

 

 

表4-1    各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文化程度人口

单位:人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及以上
南阳市 30444 39061 12923 7271
宛城区 23316 35149 16593 16265
卧龙区 24834 36111 14855 15015
 南召县[3] 32182 39659 11718 4971
方城县 31732 39797 12382 4934
西峡县 28158 35913 17195 10006
镇平县 30952 46032 10745 3440
内乡县 31116 39772 13339 5901
淅川县 31042 39133 13611 5205
社旗县 33963 38748 11584 4019
唐河县 35079 38184 10971 4006
新野县 31214 43205 11756 4271
桐柏县 30957 38418 12845 6902
 高新技术开发区 18868 33957 19530 1769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3604 35200 15347 16784
官庄工区 27047 34256 15551 13759
邓州市 33914 39686 10968 4496

  

   三、平均受教育年限

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为9.14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了0.49年。

四、文盲人口

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3217人,文盲率[5]为2.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了1.8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3]南召县包含鸭河工区数据。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而得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部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比重。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城乡人口情况

 

南阳市统计局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2]常住人口情况公布如下: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913994人,占50.5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799118人,占49.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80395人,乡村人口减少213094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8.11个百分点。

表5-1   城镇人口比重变动情况

单位:%、百分点

     2020年 2010年
城镇人口比重 比2010年提高 城镇人口比重 比2000年提高
50.59 18.11 32.48 12.3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