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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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政府和各县(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州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州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州总人口(常住人口)为5526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534337 人相比,十年增加 18357人,增长3.44%,年平均增长0.339%。

各县(市)总人口(常住人口)分布如下表所示:

二、户别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 165184 户,集体户 8907 户,家庭户人口为 514105 人,集体户人口为 38589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人减少0.43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州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9474人,占总人口的52.38%;女性人口为263220人,占总人口的47.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9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51下降2.54。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州人口中,0-14 岁人口为 124812 人,占总人口的 22.58%;15-59 岁人口为 360823 人,占总人口的65.29%;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67059 人,占总人口的12.1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382人,占总人口的8.39%。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 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9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4 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3.04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09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1802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0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26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13人上升为906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921人上升为756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061人上升为235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400人下降为40290人。

全州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33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927人,文盲率由16.14%下降为9.65%,下降6.49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州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9359人,占总人口的52.3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3335人,占总人口的47.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171271 人,乡村人口减少 152914 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0.25个百分点。

注: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州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州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 131664人 ,16-59岁人口为353971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怒江州统计局怒江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