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太原市统计局 太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并政发〔2020〕5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 53040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01591人相比,十年间增加了1102470人,增长26.24%,年平均增长率2.36%。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851328户,集体户194878户,家庭户人口为4535515人,集体户人口为76854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3人减少0.3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22001人,占51.32%;女性人口为2582060人,占48.6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7上升为105.4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24735人,占15.55%;15-59岁人口为3624825人,占68.34%;60岁及以上人口为854501人,占16.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4480人,占10.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7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690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69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404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91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3528人上升为3086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566人下降为184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839人下降为2904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059人下降为1412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11.10年上升至11.84年。

六、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19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25533人,文盲率[7]由1.61%下降为0.79%,下降了0.82个百分点。

七、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723657人,占89.0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0404人,占10.9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255671人,乡村人口减少15320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6.52个百分点。

八、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市各县(市、区)人口分布如下:

九、流动人口[10]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300398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2]人口为927452人,流动人口为2076528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1520267人,其中,省内市外流入1187642人;省外流入人口为55626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869862人,16-59岁人口为357969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