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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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常住人口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常住人口[2]为5324476人,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352924人相比,减少28448人,下降0.53%,年均下降0.05%。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万人)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878015户,集体户34777户,家庭户人口为5150303人,集体户人口为1741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比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县区人口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各县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县区人口

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区有2个,在8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1个,少于80万人的县区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最多的埇桥区[3]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33.17%。

表2-1 各县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县区

常住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5324476

100.00

100.00

埇桥区

1766285

33.17

30.78

砀山县

765564

14.38

14.95

萧  县

1054597

19.81

21.13

灵璧县

974720

18.31

18.22

泗  县

763310

14.34

14.92

 

二、县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埇桥区常住人口增加118643人,灵璧县常住人口减少588人,砀山县常住人口减少34844人,泗县常住人口减少35340人,萧县常住人口减少7631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埇桥区常住人口包括市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和鞋城管委会。

[4]指各县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县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695358人,占50.62 %;女性人口为2629118人,占49.3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69提高为102.52。

图3-1  宿州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5个县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2以下的县区有1个,在102以上的县区有4个。

表3-1 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埇桥区常住人口包括市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和鞋城管委会。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252954人,占23.53%;15-59岁人口为3104958人,占58.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966564人,占18.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9401人,占14.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7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

比重

总计

5324476

100.00

0-14岁

1252954

23.53

15-59岁

3104958

58.31

60岁及以上

966564

18.15

其中:65岁及以上

789401

14.83

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5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县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4个。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4个县区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县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23.53

58.32

18.15

14.83

 埇桥区[4]

22.59

61.58

15.84

12.82

砀山县

22.44

56.16

21.40

17.17

萧  县

22.48

56.58

20.94

17.15

灵璧县

26.74

56.17

17.09

14.25

泗  县

24.18

58.06

17.76

14.6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市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1316401人,16-59岁人口为3041511人。

[4]埇桥区常住人口包括市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和鞋城管委会。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县区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951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864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6066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827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81人上升为919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79人上升为1669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968人下降为368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915人上升为25698人。

             表5-1 各县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县区

小学

初中

高中

(含中专)

大学

(大专及以上)

全  市

25698

36824

16690

9194

 埇桥区[3]

24380

40160

12675

11192

砀山县

21893

31144

27507

9077

萧  县

23945

42891

13439

7310

灵璧县

29341

31739

17979

8388

泗  县

30334

32909

17978

8319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4]

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1年提高至9.56年。

5个县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及以上的县区有1个,在10年以下的县区有4个。

表5-2 各县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县区

平均受教育年限

全  市

9.56

埇桥区

9.61

砀山县

10.25

萧  县

9.16

灵璧县

9.44

泗  县

9.48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9133人,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3117人,文盲率[5]由8.64%下降为2.61%,下降6.0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埇桥区常住人口包括市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和鞋城管委会。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30027人,占43.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94449人,占56.24%。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59165人,乡村人口减少68761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2.5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92442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73046人,流动人口为651380 人。

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02197人,增长186.88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11913人,增长346.64 %;流动人口增加390284人,增长149.4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