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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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梅州市统计局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结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3873239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4013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66900人,下降8.65%。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 1198758户,集体户46660户,家庭户人口为3670401人,集体户人口为20283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人减少0.6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梅州市统计局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8个县(市、区)中,人口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在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少于2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数量居前三位的五华县、兴宁市、梅县区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2]比重为58.17%。

表2-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3873239 100.00 100.00
梅江区 435616 11.25 9.65
梅县区 556735 14.37 12.41
兴宁市 779411 20.12 22.71
平远县 190482 4.92 5.42
蕉岭县 184355 4.76 4.86
大埔县 330948 8.54 8.84
丰顺县 478731 12.36 11.30
五华县 916961 23.67 24.82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县(市、区)中,梅县区、梅江区人口增加,分别增加30498人、26334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梅州市统计局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952489人,占50.41%;女性人口为1920750人,占49.5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44上升为101.65。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8个县(市、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100-10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100以下的县(市、区)有2个。

表3-1  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市 50.41 49.59 101.65
梅江区 50.04 49.96 100.17
梅县区 50.14 49.86 100.55
兴宁市 50.12 49.88 100.47
平远县 49.88 50.12 99.50
蕉岭县 49.77 50.23 99.08
大埔县 50.67 49.33 102.73
丰顺县 51.48 48.52 106.08
五华县 50.58 49.42 102.3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梅州市统计局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909979人,占23.50%;15-59岁人口为2186984人,占56.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76276人,占20.04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58175人,占14.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9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06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3873239 100.00
0-14岁 909979 23.50
15-59岁 2186984 56.46
60岁及以上 776276 20.04
其中:65岁及以上 558175 14.41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8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7个。

8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6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23.50 56.46 20.04 14.41
梅江区 17.89 64.70 17.41 12.27
梅县区 20.64 58.76 20.60 14.49
兴宁市 23.27 55.16 21.57 15.75
平远县 20.04 58.18 21.78 16.24
蕉岭县 19.44 57.44 23.12 16.65
大埔县 22.65 53.49 23.86 17.05
丰顺县 24.15 55.05 20.80 14.66
五华县 29.58 53.52 16.90 12.3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959955人,16-59岁人口为2137008人。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梅州市统计局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017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115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7064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52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67人上升为826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231人上升为162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434人下降为4055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2781人上升为23631人。

表5-1  各县(市、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市 8266 16295 40551 23631
梅江区 20372 25447 31591 14335
梅县区 8716 19376 42788 19162
兴宁市 7019 15982 44601 21339
平远县 9161 15057 38847 25124
蕉岭县 10171 21244 38592 20210
大埔县 6180 14582 41946 26908
丰顺县 6009 13521 39045 30426
五华县 4665 11673 41039 28354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1年提高至9.68年。

8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市、区)有2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县(市、区)有6个。

表5-2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9.68 9.21
梅江区 11.34 10.94
梅县区 9.98 9.38
兴宁市 9.65 9.31
平远县 9.37 8.93
蕉岭县 10.05 9.50
大埔县 9.26 8.85
丰顺县 9.10 8.54
五华县 9.06 8.73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917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8541人,文盲率[4]由2.3%下降为1.53%,下降0.7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梅州市统计局  梅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97795人,占51.5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75444人,占48.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74645人,乡村人口减少53986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8.57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03517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72830人,流动人口为762344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8880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73538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66509人,增长120.88%;流动人口增加330615人,增长76.5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