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鄂尔多斯市常住人口情况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2153638人。
二、常住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940653人相比,增加212985人,增长10.97 %,年平均增长率为1.05%。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797496户,集体户82734户,家庭户人口为1902172人,集体户人口为2514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1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24091人,占89.34%;蒙古族人口为208259人,占9.6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21288人,占0.9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75542人,增长10.04%;蒙古族人口增加31347人,增长17.7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096人,增长40.1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二号)
——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旗区常住人口
9个旗区中,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旗区有1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旗区有2个,在1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旗区有5个,少于10万人的旗区有1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3位的旗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8.60%。
表2-1 各旗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 常住人口 | 比重[3]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市 | 2153638 | 100.00 | 100.00 |
东胜区 | 574242 | 26.66 | 30.02 |
康巴什区[4] | 118796 | 5.52 | —— |
达拉特旗 | 328593 | 15.26 | 16.60 |
准格尔旗 | 359184 | 16.68 | 18.37 |
鄂托克前旗 | 92724 | 4.31 | 3.52 |
鄂托克旗 | 162726 | 7.56 | 7.67 |
杭锦旗 | 110824 | 5.15 | 5.72 |
乌审旗 | 158566 | 7.36 | 6.42 |
伊金霍洛旗 | 247983 | 11.51 | 11.68 |
二、旗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旗区中,有6个旗区常住人口增加。常住人口增加的6个旗区依次为:乌审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分别增加34039人、24442人、21231人、13882人、6492人和268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旗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4]康巴什区因201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故该地区2010年无数据。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三号)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区常住人口[2]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54944 人,占53.63%;女性人口为998694人,占46.3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5.6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2.41相比,下降了16.76 。
二、旗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9个旗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下的旗区有1个,在105至110之间的旗区有3个,在120至130之间的旗区有4个,在135以上的旗区有1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四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区常住人口[2]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389275人,占18.08%;15-59岁人口为1440422人,占66.8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3941人,占15.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1059人,占9.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0.3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80个百分点。
二、旗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9个旗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旗区有7 个,在60%-65%之间的旗区有2个。
9个旗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4%,其中,有2个旗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407369人,16-59岁人口为1422328人。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五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区常住人口[2]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801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9947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406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82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658人上升为212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183人下降为139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516人下降为2804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812人上升为24530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1年提高至10.22年。
9个旗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旗区有4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旗区有5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45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111人,文盲率[5]由 5.44% 下降为4.39%,下降1.0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康巴什区因201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故该地区2010年无数据。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鄂尔多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区的常住人口[2]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3]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1667962人,占77.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85676人,占22.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18708人,乡村人口减少10572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92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44583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37676人,流动人口为1308159 人。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387403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92075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 增加了366733人,增长33.9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81169人,增长143.64%;流动人口增加了285564人,增长27.9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