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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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常住人口情况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0〕2号)要求,2020年我省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2]为349156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12111人相比,十年间减少796495人,减少2.23%,年平均增长率为-0.23%。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3] 12746142户,集体户638609 户,家庭户人口为 32138952人,集体户人口为 27766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5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4人减少0.7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省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1个市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全省11个市中,常住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市有1个,为太原市,常住人口5304061人,占全省人口比重为15.19%,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77%提高3.42个百分点。其余各市常住人口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运城市4774508人、临汾市3976481人、吕梁市3398431人、晋中市3379498人、长治市3180884人、大同市3105591人、忻州市2689668人、晋城市2194545人、朔州市1593444人、阳泉市131850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指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及11个市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805148 人,占50.99 %;女性人口为17110468人,占49.0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0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6相比下降1.50。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11个市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3以下的市有4个,在103至107之间的市有5个,在107以上的市有2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及11个市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2]人口为5709895人,占16.35%;15-59岁人口为22598696人,占64.7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07025人,占18.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4674人,占12.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7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3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11个市中,太原市和晋城市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其余9个市在60%-65%之间。

忻州市、阳泉市、大同市、晋城市、运城市5个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3%。其中,忻州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0-15岁人口为6072949人,16-59岁人口为22235642人。

[3]为四舍五入调整数。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人口受教育情况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及11个市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6048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559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59950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1049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721人增加为1735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733人增加为1648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126人 减少为389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1855人减少为19506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52年提高至10.45年。

全省11个市中,太原市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1年以上,忻州市、吕梁市在10年以下,其余8个市在10年至11年之间。

三、文盲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2252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39505人,文盲率[3]由2.13% 下降为1.21%,下降0.9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的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831494人,占62.53%(2020年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90%[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084122人,占37.4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670950人,乡村人口减少546744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48个百分点。

 

图6-1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二、流动人口[4]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289117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3217374人,流动人口为9673800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62051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05328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126509人,增长90.5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972793人,增长158.51%;流动人口增加4153716人,增长75.25%。其中省外流入人口增加688865人,增长73.9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此数据为省公安厅提供。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