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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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4312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06491人相比减少75280人,下降3%,年平均下降0.3%。

表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94206户,集体户23431户,家庭户人口为2287057人,集体户人口为1441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1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47911人,占总人口的51.33%;女性人口为1183300人,占总人口的48.6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4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23上升0.23。

表2 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48839人,占总人口的18.46%;15-59岁人口为1548973人,占总人口的63.71%;60岁及以上人口为433399人,占总人口的17.8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6172人,占总人口的12.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155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102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296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66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711人上升为87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898人上升为90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787人下降为3261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507人下降为37705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612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文盲人口109626人相比下降3505人,文盲率由4.37%下降为4.36%,下降0.01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53166人,占总人口的35.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78045人,占总人口的64.9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81113人,乡村人口减少35639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2.27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479155人,16-59岁人口为1518657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保山市统计局

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