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丽江市统计局
丽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六千六百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253878人。全市一区四县中,常住人口超过15万人的有 5个,在20万人至29万人之间的有3个,超过30万人以上有1个。其中,永胜县人口居首位,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26.86%。二
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91061户,集体户19011户,家庭户人口为 1170501人,集体户人口为833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7人减少了0.68人。
三
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46314人,占总人口的51.55%;女性人口为607564人,占总人口的48.4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0.26。
四
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3592人,占总人口的17.03%;15-59岁人口为857987人,占总人口的68.4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2299人,占总人口的14.5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132894人,占总人口的10.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8个百分点。
五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28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16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50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87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695人增加为1218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58人增加为112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536人下降为3230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478人下降为29410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42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828人,文盲率由7.88%下降为7.52%,下降0.36个百分点。
六
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97447人,占总人口的47.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56431人,占总人口的52.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1401人,乡村人口减少24229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85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26137人,16-59岁人口为84544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