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48240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7615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47857人,增长3.16%,年平均增长率为0.31%。
二、县区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区有5个,分别是杞县93.21万人、尉氏县83.98万人、兰考县77.73万人、祥符区67.21万人、通许县53.92万人。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476287户,集体户63055户,家庭户人口为4365775人,集体户人口为4582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4人减少0.68人。
四、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00493人,占51.8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23523人,占48.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42012人,乡村人口减少69447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37个百分点。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二号)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45455人,占50.69%;女性人口为2378561人,占49.3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01。
二、县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从各县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看,常住人口性别比低于100的有禹王台区、鼓楼区、龙亭区和顺河回族区,其余县区均高于100。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三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36933人,占23.57%;15-59岁人口为2756293人,占57.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930790人,占19.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84965人,占14.2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6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92个百分点。
二、县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四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378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56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05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1260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6054人上升为1002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2452人上升为140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2242人下降为3856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3645人上升为2513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6年提高至9.43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015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8257人,文盲率由5.53%下降为3.32%,下降2.21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5. 0-15岁人口为1207056人,16-59岁人口为2686170人。
6.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开封市统计局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