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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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2]为39528999人。

(二)人口增长

全省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327378人相比,10年共增加2201621人,增长5.90%,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户别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4211344户,集体户764328户,家庭户人口为35975425人,集体户人口为35535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2人减少0.69人。

(四)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9306255人,占99.4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2744人,占0.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168512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109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05%。

二、全省人口情况

(一)地区人口

11个市(区)中,人口超过1千万人的市(区)有1个,在3百万人至5百万人之间的市(区)有5个,在1百万人至3百万人之间的市(区)有3个,少于1百万人的市(区)有2个。

分区域[4]看,关中地区人口为25875539人,占 65.46%;陕北地区人口为5907331人,占14.94 %;陕南地区人口为7746129人,占19.60%。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1个市(区)中,有4个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的4个市(区)依次为:西安、榆林、延安、杨凌,分别增加4485070人、273313人、95572人、52699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关中地区人口所占比重增加2.77个百分点,陕北地区人口所占比重增加0.11个百分点,陕南地区人口所占比重减少2.88个百分点。

三、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一)全省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226490人,占51.17 %;女性人口为19302509人,占48.8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2下降为104.79。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1个市(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以下的市(区)有3个,在103至 105之间(含103,不含105)的市(区)有3个,在105至109之间(含105,不含109)的市(区)有 3个,在109及以上的市(区)有2个。

四、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省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852205人,占17.33%;15—59岁人口为25085592人,占63.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91202人,占19.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66597人,占13.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2.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35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79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1个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市(区)有2个,在60%—65%之间的市(区)有7个,在60%以下的市(区)有2个。

7个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4个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5%。

五、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7203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1592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43168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7215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556人增加为1839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773人下降为1558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135人下降为339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417人下降为21686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6年提高至10.26年。

11个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1年以上的市(区)有2个,在9年至11年之间的市(区)有7个,在9年以下的市(区)有2个。

(三)文盲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7](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889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8942人,文盲率[8]由3.74%下降为2.75%,降低了0.99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9]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69730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62.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759269人,占常住人口37.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710394人,乡村人口减少550877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9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10]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1326709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2]人口为3993217人,流动人口为927387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33712人,省内流入人口为734016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7372679人,增长1.25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038504人,增长3.18倍;流动人口增加4334175人,增长87.7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省、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关中地区是指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杨凌6市(区);陕北地区是指延安、榆林2市;陕南地区是指汉中、安康、商洛3市。

[5]0—15岁人口为7210220人,16—59岁人口为2472757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人口是指15周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

[8]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