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省人口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省常住人口[2]为61027171人,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9500468人相比,增加1526703人,增长2.57%,年均增长率为0.25%。

图1-1  全省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3] 21910377户,集体户977701户,家庭户人口为57272157人,集体户人口为37550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39人。

三、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0594623人,占99.29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32548人,占0.71%。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489797人,增长2.5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6906人,增长9.3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6个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6个市中,常住人口超过800万人的市有2个,在300万人至800万人之间的市有8个,少于300万人的市有6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合计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为52.90%。

表2-1 各地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省 61027171 100.00 100.00
合  肥 9369881 15.35 12.53
淮  北 1970265 3.23 3.55
亳  州 4996844 8.19 8.15
宿  州 5324476 8.72 9.00
蚌  埠 3296408 5.40 5.32
阜  阳 8200264 13.44 12.77
淮  南 3033528 4.97 5.62
滁  州 3987054 6.53 6.62
六  安 4393699 7.20 7.74
马鞍山 2159930 3.54 3.70
芜  湖 3644420 5.97 5.96
宣  城 2500063 4.10 4.26
铜  陵 1311726 2.15 2.63
池  州 1342764 2.20 2.36
安  庆 4165284 6.83 7.52
黄  山 1330565 2.18 2.28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市中,有6个市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合肥、阜阳、亳州、蚌埠、芜湖、滁州,分别增加1912854人、600351人、146187人、131941人、99353人、4918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及16个市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31103394人,占50.97%;女性人口为29923777人,占49.03%。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39提高为103.94。

图3-1  全省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6个市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1以下的市有3个,在101至103 之间的市有5个,在103至105之间的市有3个,在105以上的市有5个。

表3-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省 50.97 49.03 103.94
合  肥 51.46 48.54 106.02
淮  北 50.06 49.94 100.26
亳  州 51.12 48.88 104.60
宿  州 50.62 49.38 102.52
蚌  埠 50.64 49.36 102.61
阜  阳 50.70 49.30 102.82
淮  南 51.01 48.99 104.12
滁  州 51.48 48.52 106.08
六  安 51.38 48.62 105.68
马鞍山 51.15 48.85 104.71
芜  湖 51.28 48.72 105.24
宣  城 51.39 48.61 105.70
铜  陵 49.96 50.04 99.84
池  州 50.02 49.98 100.06
安  庆 50.49 49.51 101.99
黄  山 50.58 49.42 102.3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及16个市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1742682人,占19.24%;15-59岁人口为37815253人,占61.9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469236人,占18.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159411人,占15.01%。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4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2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8个百分点。

表4-1  全省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61027171 100.00
0-14岁 11742682 19.24
15-59岁 37815253 61.96
60岁及以上 11469236 18.79
其中:65岁及以上 9159411 15.01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6个市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市有2个,在60%-65%之间的市有9个,在60%以下的市有5个。

16个市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2个市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省 19.24 61.96 18.79 15.01
合  肥 16.52 68.22 15.26 11.99
淮  北 20.47 63.07 16.46 13.44
亳  州 25.61 57.89 16.51 13.61
宿  州 23.53 58.31 18.15 14.83
蚌  埠 22.21 59.77 18.03 14.40
阜  阳 24.44 58.69 16.88 13.79
淮  南 19.68 59.34 20.98 16.37
滁  州 16.26 63.89 19.85 15.97
六  安 18.53 60.21 21.26 16.86
马鞍山 14.35 63.92 21.73 17.53
芜  湖 14.54 65.17 20.30 16.11
宣  城 13.64 63.78 22.59 18.04
铜  陵 14.37 62.94 22.69 17.46
池  州 15.58 62.40 22.03 16.74
安  庆 16.68 61.81 21.50 17.06
黄  山 14.32 61.58 24.10 18.1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12471376人,16-59岁人口为37086559人。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及16个市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0462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1324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810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40102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733人上升为1328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840人上升为1329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604人下降为337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763人下降为26875人。

表5-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省 13280 13294 33724 26875
合  肥 26390 14934 26931 19791
淮  北 12596 12621 38219 22543
亳  州 6710 9833 37345 29993
宿  州 9194 16690 36824 25698
蚌  埠 11592 12165 35029 27165
阜  阳 6853 9636 38992 29278
淮  南 11491 12454 36616 27540
滁  州 12939 19128 33556 24084
六  安 9683 13638 33731 32191
马鞍山 15157 13227 32387 26484
芜  湖 17336 13576 29670 27120
宣  城 11309 12140 34218 30145
铜  陵 15427 14358 28754 25963
池  州 13353 11901 29989 29897
安  庆 12719 13421 31353 31264
黄  山 12892 12277 35543 27870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8年提高至9.35年。

16个市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5年及以上的市有4个,在9.0年至9.5年之间的市有7个,在9.0年以下的市有5 个。

表5-2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2010年
全  省 9.35 8.28
合  肥 10.80 9.58
淮  北 9.40 8.75
亳  州 8.38 7.43
宿  州 9.56 8.11
蚌  埠 9.19 8.50
阜  阳 8.51 7.61
淮  南 9.23 8.52
滁  州 9.77 7.90
六  安 8.98 8.02
马鞍山 9.27 8.35
芜  湖 9.50 8.63
宣  城 8.79 7.86
铜  陵 9.01 8.11
池  州 8.74 8.02
安  庆 9.18 8.18
黄  山 9.16 8.40

三、文盲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39952人,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03845人,文盲率[4]由8.14%下降为4.49%,下降3.6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5595103人,占58.3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432068人,占41.67%。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017986人,乡村人口减少849128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34个百分点。

图6-1 全省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二、流动人口[4]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809991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4227612人,流动人口为1387230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550509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321797人。

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0999310人,增长154.9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797818人,增长195.68%;流动人口增加8201492人,增长144.6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