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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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温州市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957290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912210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50801人,增长4.94%,年平均增长率为0.48%。

二、户别情况及构成

全市共有家庭户[3]3662213户,集体户274508户,家庭户人口为8684741人,集体户人口为8881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76人减少0.39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075707人,占53.02%;女性人口为4497196人,占46.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升了1.93。

四、人口地区分布

表1.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常住人口总数及比重

地区 人口数(人)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9572903 100 100
鹿城区 1167164 12.19 14.18
龙湾区 475706 4.97 5.53
瓯海区 963238 10.06 10.93
洞头区 107027 1.12 0.96
永嘉县 869548 9.08 8.65
平阳县 863166 9.02 8.35
苍南县 843959 8.82 8.65
文成县 288168 3.01 2.32
泰顺县 265973 2.78 2.56
瑞安市 1520046 15.88 15.62
乐清市 1453090 15.18 15.23
龙港市 464695 4.85 4.34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41780 0.44 0.24
浙南产业集聚区 249343 2.60 2.44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62497人,占15.28%;15-59岁人口为6530697人,占68.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79709人,占16.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1085人,占11.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6.4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09个百分点。

表2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 人口数(人) 比重(%)
总  计 9572903 100
0-14岁 1462497 15.28
15-59岁 6530697 68.22
60岁及以上 1579709 16.50
其中:65岁及以上 1121085 11.71

六、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969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8149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44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0572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128人上升为1263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611人上升为144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663人下降为318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379人下降为2930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455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9548人,文盲率[5]由7.07%减少至4.65%,降低了2.42个百分点。

七、城乡[6]人口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907989人,占72.1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64914人,占27.8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885958人,乡村人口减少43515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1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县(市、区、功能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其中2010年比重按照2020年最新的温州市行政区域调整后县(市、区、功能区)的实际地域折算。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